​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9-04-10 09:58  


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学校

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95号)文件通知,按照《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办法(试行)》(陕教师〔200739号)和《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制度(试行)》(陕教师〔200466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校2019年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范围

凡在高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已取得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三年),均可自愿申请参加本次考试与认定。申请人员以所在单位集中提交申请。

二、申报条件

1.身份及学历学位条件。1)高校在职专任教学人员;(2)取得国民教育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

2.品德及身心条件。1)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2)体检合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精神,在二级以上医院体检;(3)普通话达标。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其中从事汉语语言教学和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普通话教师和语音教师应达到一级乙等以上水平。

3.岗前培训及任教条件。1)参加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2)系统讲授1门次以上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主要课程,评价良好(学校相关部门提供本人20182019学年教学计划或证明材料)。

三、工作安排

1.组织报名。420日前,各单位组织申请人员报名,将填写好的《陕西省2019年参加高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纸质版、电子版报送教师发展中心杨轩处,申请人员于425日至430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注册申请,申请人在进行教师格认定时,所需材料凡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校验通过的, 不再交纸质村料。校验未通过的需提交纸质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报名时提交的小两寸免冠照片须与网报上传照片同一底片。

2.技能考试。专业技能考试工作在65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资格认定。720日前,进行最终数据处理与编号,下发合格人员名单及教师资格证书编号。

四、教师专业技能考试费标准

技能考试费用按原标准执行,考试费用为120/人。

五、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及时为本院专任教师办理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党校学历(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生的专业除外)不能作为申请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获得国外学历、学位,须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2.凡岗前培训理论考试未通过的,一律不准参加教师专业技能考试。所有单位不得为非教学人员和校外社会人员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如有发现并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是依法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重要内容。请各学院按照文件要求,由专人负责严格把关,确保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

1陕西省2019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2、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3、陕西省2019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网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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