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暨陕西省教育系统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选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各有关单位: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第35个教师节,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暨陕西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预通知》精神,学校开展陕西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陕西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推选范围为各院(系)、各部门;“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和“陕西省优秀教师”的推选范围为专任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和“陕西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推选范围为其他教育工作者。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参加评选,如近5年做出新的突出贡献的,可推荐参评。
二、推选名额
每个单位推荐不超过1个候选单位和1名候选人。
三、申报材料
1.先进集体材料为500字之内简要事迹;
2.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等个人材料需简要概述基本信息和主要事迹。
四、推选时间和其他要求
请各院系、有关单位将推选材料于7月12日12时前经负责人签字审核后报送教师发展中心,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李晓峰(联系电话:15991122608)广讯通。
附件:1.2019年陕西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申报表
2.2019年陕西省优秀教师申报表
3. 2019年陕西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