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19年陕西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培训及考试报名的通知》(陕师培〔2019〕3号)文件精神,现将陕西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延安大学培训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课程安排
1.2019年我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每门课程安排学习30学时,其中集中安排学习20学时,其余10学时由各高校自主安排。延安大学负责延安培训点的集中考核,总分20分;延安大学附属医院和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各自的自主培训应不少于10学时,计10分。
2.延安大学校本部教师的自主培训由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实施;延安大学附属医院教师的自主培训由本院负责实施;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的自主培训由本院负责实施。自主培训结束后,应将培训方案、培训考核成绩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延安大学教师发展中心进行审核与备案,同时应保留考勤表原件备查。
3.各单位的自主培训,要结合自身特点,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从师德师风建设、校史校情学习、教学技能培训等方面入手,使新入职教师尽快适应角色转换。
4.本次理论培训内容为《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四门课程,将采取集中授课(课程表详见附件1)的形式。培训时间:2019年10月26日至11月3日(每周六、周日全天)。培训地点:第五阶梯教室(玉章楼一楼)。
二、相关要求
1.2019年我省教师岗前培训继续实行考试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方法,综合评定岗前培训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理论考试成绩占70%,平时考核成绩占30%。结业考核成绩与平时考核成绩同时达到各自权重的60%以上,方可认定合格。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组织的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考试有一门以上不合格者,须参加下一年该门课程的培训和考试,若仍不合格则在下一年必须参加所有四门课程的培训和考试。
2.各单位务必通知参训教师本人按时参加。参加培训教师应及时协调安排好个人事务,保证出勤。缺勤1次以上或请假2次以上者(半天为一次)取消考试资格。此次培训不接受个人请假,确需请假者,须先向所在单位的人事管理部门履行请假手续,再由人事管理部门向教师发展中心出具正式请假函。
附件:延安大学培训点2019年岗前教育基础理论培训班课程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