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大学教师发展中心文件
延大教师发[2015]2号

各单位、各学院:
按照《关于2015年陕西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培训及考试报名的通知》(陕师培〔2015〕1号),现就我校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理论培训
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本次理论培训内容为《高等教育
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四门课程
培训形式:集中授课(课程表附后)
培训时间:2015年10月17日—2015年10月25日(周六、周日全天)
培训地点:第五阶梯教室(玉章楼一楼)
二、实践培训
主要从我校校情校史、图书馆入馆教育、教学技能培训、
全国优秀教师模范展示几个方面采取现场教学、专题讲座、网络培训、多媒体教学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具体培训安排另行通知。
三、相关要求
1、2015年我省教师岗前培训继续实行考试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方法,综合评定岗前培训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理论考试成绩占70%,平时考核成绩占30%。结业考核成绩与平时考核成绩同时达到各自权重的60%以上,方可认定合格。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组织的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考试有一门以上不合格者,须参加下一年该门课程的培训和考试,若仍不合格则在下一年必须参加所有四门课程的培训和考试。
2、我校参加培训教师必须同时参加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截止2015年底,完成至少2门课程的学习,并获得培训证书。学习方式,进入校园网主页“在线培训”,然后注册学习。
3、所有学员必须完成上课教师布置的作业(手写,不得打印。)
各单位务必通知参训教师本人按时参加,参加培训教师
应及时协调安排好个人事务,保证出勤。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在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相关项目的培训,须出具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的请假证明。

教师发展中心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