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8寻找最美教师》大型公益活动候选人的通知
2018-05-22 11:38  

各学院(系)、附中、附小:

为配合中央电视台和教育部共同重点倾力打造的《2018寻找最美教师》大型公益活动颁奖典礼活动,更好宣传教育战线工作者的感人事迹,省教育厅决定在我省教育系统积极开展“最美教师”(以教师为主,团队为辅)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政治合格,具有崇高师德、时代特征的新教师典型;

2.从教5年以上;

3.近三年获得校、市级及以上荣誉;

4.今年“最美教师”选拔重点包括:

(1)思想政治课教师;

(2)素质教育教师;

(3)从事课后服务工作教师;

(4)教育界的泰斗级教师;

(5)台湾籍教师;

(6)一带一路上的外籍教师;

(7)民办教育教师。

二、评选范围和名额

1.评选范围。在学校任教(原则上在职,个别事迹特别突出的退休教师也可参加),符合评选条件,尤其是事迹突出、具备典型性的教师。

2.分配名额。各教学单位可视情况推荐1名事迹突出的“最美教师”候选人或1个最美教师团队,学校在综合评选后,向省教育厅推荐1人、1团队。

三、有关要求

1.做好宣传动员。请各教学单位积极发动教师参与活动,对照评选条件,认真遴选,好中选优,宁缺毋滥,切实推荐出业绩突出、事迹感人的优秀教师。

2.各单位要把评选推荐活动作为展现教师队伍时代风采的一个窗口,利用评选推荐“最美教师”契机,大力宣传和积极弘扬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倡导广大教师向身边优秀教师学习,争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引路人。

3.严格把关报送。请各推荐单位对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和工作业绩严格审查把关,认真组织填写《推荐表》和单行事迹材料(第三人称),并于2018年5月14日前将材料报至教师发展中心。

联系人:杨轩13488281689 2331663

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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