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陕西省师德标兵和师德建设示范团队的通知
2020-07-02 10:21  

各院系、各有关单位,中小幼:

为进一步落实“师德为先、骨干引领、全员提升”的强师战略,大力弘扬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高尚师德,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各类师德师风典型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省教育厅、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委员会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组织师德标兵和师德建设示范团队遴选活动,现将我校有关推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一)师德标兵范围:在第一线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5年以上,在职在编教师及教育工作者(以参加教育工作时间算起)。

(二)师德建设示范团队范围:各二级单位(含附属学校)。

二、遴选条件

(一)师德标兵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任务。

2.忠诚党和人民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教书育人过程中,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弘扬先进文化,受到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3.培养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的道德观念,以人为本,尊重学生人格,努力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社会主义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接班人。

4.积极投身“三秦教师结对帮扶贫困学生”等活动,在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转化行为偏差学生、帮助困难学生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

5.求真务实,勇于开拓,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理念、方式、手段方面积极探索,努力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书育人水平,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教书育人工作成果丰硕。

6.模范遵守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能够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言行积极、举止文明、心理健康,无体罚学生和在校外辅导机构兼职或参与有偿补课现象。

7.在此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认真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或者在教育脱贫扶志扶智工作及在思政课教育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8.近5年来师德考核优秀,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不少于2次,获得县级(大学教师为校级,下同)及其以上师德标兵等荣誉。近年来已被评为省级师德先进的原则上不再申报,事迹特别突出者可不受此项限制。

(二)师德建设示范团队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注重学风校风和先进文化建设。无组织有偿补课现象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2.高度重视教师师德师风建设,认真贯彻《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积极抓好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健全师德建设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师德师风五项机制,扎实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五项活动,在岗前培训和校本研修中突出师德教育内容,单位师德师风建设成效明显。

3.教职工严格执行师德师风的相关要求,普遍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治学严谨、关爱学生、为人师表,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广泛好评,师德水平和教育效果在本地区或系统内处于领先水平,“三秦教师结对帮扶贫困学生”专项活动开展成效明显。

4.学校领导班子团结和谐,战斗力强,工作勤奋扎实,勇于开拓创新,廉洁奉公,发扬民主,干群关系好,群众威信高,在师德建设方面言传身教、率先垂范,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维护教职工权益等方面成绩突出,受到县级及其以上表彰。

5.积极参加师德建设活动,近5年在师德师风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形成了自己的特色,有一定数量的县级及其以上师德先进(标兵)、优秀模范教师、“三级三类”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德育(思政)课教师等。

6.近5年来社会各界对学校和教职工无投诉情况发生,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无严重违纪行为,教师无严重失德行为,无媒体曝光的师德失范现象。近年来已评选为师德先进集体的原则上不再推荐,又有新的事迹且特别突出者可不受此项限制。

三、遴选办法与步骤

(一)名额分配

各院(系)、各有关单位、中小幼可推荐不超过1名师德标兵和1个师德建设示范团队。

(二)推荐程序

各推选单位要在广泛发动,充分酝酿,征求师生及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自评互评、民主推荐、群众座谈、集体决定等方式推选出师德标兵和示范团队候选对象,推荐上报。

(三)材料要求

1.申报师德标兵材料:

(1)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2) 《陕西省教育系统2020年师德标兵申报表》(附件2);

(3)《陕西省教育系统2020年师德标兵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4);

(4)近5年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符合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需盖章)。

2.申报师德建设示范团队材料:

(1)本单位加强师德建设的经验材料;

(2) 《陕西省教育系统2020年师德建设示范团队申报表》(附件3);

(3) 《陕西省教育系统2020年师德建设示范团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5);

(4)师德建设规划、方案及考核办法;

(5)近5年本单位教师师德考核结果汇总情况;

(6)近5年来本单位所获得的县级以上荣誉称号复印件。

另外,中、小、幼还应提供2015年以来所属教师获县级及以上师德先进、优秀模范教师、“三级三类”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德育(思政)课教师等称号情况说明。

以上材料中,《陕西省教育系统2020年师德标兵申报表》《陕西省教育系统2020年师德建设示范团队申报表》和个人详细事迹材料及单位师德建设经验材料各一式5份;标兵和示范团队基本情况汇总表及近5年来获得县级以上表彰的荣誉证书复印件各1份。申报师德标兵个人的还需附上近5年师德和年度考核达标证明材料(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所有申报事迹材料用A4纸打印,并将材料电子版打包标注单位名称后发送至相关联系人广讯通。

四、时间安排

7月7日前按要求报送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对推选选活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以此次推选师德先进为契机,积极发动,大力宣传师德标兵和师德建设示范团队先进事迹,把推选活动作为弘扬高尚师德、塑造良好师风的一个过程。

(二)推选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开展自评互评,严把遴选条件,严格工作程序,真正把业绩突出、事迹典型、社会公认的师德标兵和师德示范团队推选出来,确保推选质量。推选要注意典型性和代表性,事迹材料要真实、客观、有说服力。

(三)中、小、幼推荐上报的师德标兵候选人,应该在辖区组织或参与相应的师德报告活动,现场活动影音资料及纸质记录一同报送(作为遴选重要参考条件);另外各单位要以师德遴选工作为契机,加强师德师风宣传教育,提炼师德精神,强化师德师风建设。

(五)各单位认真组织遴选活动,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推荐材料报送。

各院(系)、各有关单位材料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杨家岭校区图书馆四楼),联系人,李晓峰,联系电话,15991122608;附属中学、小学、幼儿园材料报送至校工会,联系人,张永东,联系电话,13679113765,逾期未上报视为放弃。

教师发展中心 工会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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